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 113 年 7 月 10 日(113)尚余慈善字第 002 號函辦理。
二、獎助資訊,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 113 年 8 月 15 日至 113 年 9 月 25 日。
(二)名額和金額(每校以推薦 3 名為限)
1.台南市高中職在學學生 55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2.台南市國中在學學生 60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三)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1.目前就讀台南市國民中學及高中職學生,且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2.家庭經濟困頓,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3.學業成績〈一般學科-領域〉
(1)普通高中、高職學校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或乙等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國中一般學科各領域均達平均八十分以上〈或甲等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4.綜合表現〈日常生活表現〉
國中/高中/高職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四)申請證件
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資格不符、資料不全者,將喪失申請資格。申請資料及所檢付之文件,恕不退還。
1.填具申請書。
2.清寒證明書正本乙份。
〈持有鄉鎮公所低、中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或由學校導師推薦、訓導主任、校長予以證明,以上方式三擇一〉。
3.112 全學年度(含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 。
4.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5.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五)審查:由該會董事會評定後將得獎學生名單公佈於該基金會網站。
(六)發放方式:由該會發函各學校,由學校通知受獎者於指定地點領取獎學金(預定於 113 年 10 月 12 日(六)臺南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頒獎)。
三、其餘資訊,詳如附件或逕洽該會;電話:(06)2892423 分機 111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