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1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0887047 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教師法施行細則」第 18 條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6 月 20 日臺教技(二)字第 1132301652D 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本修正案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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