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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4-05-03 | 點閱數: 60

一、宣導內容如下:

(一)113 年房屋稅開徵囉!繳納期間為 5/1-5/31 ,早繳早安心。

(二)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不會遺失真放心。

(三)稅單遺失或沒收到者,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或以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限金額 3 萬元以下)至櫃臺繳納。

二、宣導期間: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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