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導內容如下:
(一)113 年房屋稅開徵囉!繳納期間為 5/1-5/31 ,早繳早安心。
(二)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不會遺失真放心。
(三)稅單遺失或沒收到者,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或以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限金額 3 萬元以下)至櫃臺繳納。
二、宣導期間: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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