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旨揭介聘積分審查作業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教育局 113 年 4 月 24 日公告編號第 236759 號。
二、檢附本市 113 年度國中超額教師(含停辦學校)介聘領域科目一覽表(如附件 1)及介聘開缺科目一覽表(如附件 2)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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