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金門縣政府 113 年 2 月 5 日府教國字第 1130011146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3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3 月 15 日。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金門縣 3 年以上現仍在籍者,並符合規定者。 四、申請方式: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請至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提出申請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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