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 113 年春安工作期間公務機密(含資訊安全)、機關安全維護措施計畫」1 份(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19 日南市教政字第 1130126047 號函辦理。
二、為發揮機關整體行政能量,防範學校於 113 年春安工作期間發生重大破壞、危害或洩密等偶(突)發事件,或降低事件發生後之損害程度及範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訂定旨揭維護措施計畫。
三、本次維護措施規劃辦理期間自 113 年 2 月 7 日起至 113 年 2 月 15 日止,請請同仁落實執行「注意事項」(如附件),並共同維護公務機密(含資訊安全)與機關安全。
四、維護期間內,倘發生重大危安狀況或洩密事件,除即時通報機關長官及有關機關協處外,並請知會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