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選類科、錄取名額及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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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類別 |
科目 |
代理職缺 |
正取名 額 |
備取名 額 |
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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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領域 |
歷史科 |
娩假及育嬰留停缺 |
1 |
2 |
起聘日起至111 年 6 月 30 日止(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代理期間需代理註冊組長,配合雙語教育,校本課程。 |
【備註】: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貳、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次、第 3 次,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http://www.ypjh.tn.edu.tw/)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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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次招考報名日期 |
111年 2月 9日(星期三)至 111年 2月14日(星期一) 08:00~16:00 (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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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次招考報名日期 |
111年 2月16日(星期三) 08: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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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次招考報名日期 |
111年 2月18日(星期五) 08:00~16:00 |
二、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6-2514720#110 或 111)
三、報名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四、報名應繳交證件
(一)應試者親填「報名表」、「切結書」及「准考證」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2 張,請分別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三)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參加第 1 次招考者必附)。
(五)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修畢證明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參加第 2 次招考者必附)。
(六)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但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並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七)教學檔案資料一份(A4 大小 5 頁以內)
(八)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女性免繳驗)。
(九)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請檢附委託書及受委託者身分證件)。
(十)進用人員查詢作業同意書及切結書
參、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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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次招考甄選日期 |
111年 2月 15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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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次招考甄選日期 |
111年 2月 17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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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次招考甄選日期 |
111年 2月 21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