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0070635 號函及特殊教育法第 18 條辦理。
二、實施目的:
1.提升校長的融合教育法規及推動實務知能。
2.促進學校融合教育相關實務之落實,提升學校教育品質。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
五、協辦單位: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國立成功大學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國立成功大文教基金會辦理)、臺南市立延平國中
六、參加對象:本市各市立高中、國中小及國立中小學校長,預計 275 名。
七、研習日期: 114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八、研習地點:國立成功大學成功校區三系館鋼構區 3 樓 A1302 室。
九、研習內容:如課程表(附件一)。
十、報名方式:以網路報名方式於 114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研習報名區查詢本市研習即可報名(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register-login/435143?resisterType=1 ),錄取名單於隔日下午 4 時 公告於網站上,不另行通知。
十一、參加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依規定給予核發 6 小時研習時數。
十二、獎 勵:承辦本項研習績優人員依本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授權獎懲案件獎懲標準表敘獎。
十三、注意事項:
1.校內無提供車輛停放,請參加人員盡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或請逕行利用周圍路邊停車格及停車場。
2.為響應環保運動,提醒研習學員記得攜帶環保杯及餐具。
*附檔簡報內容由講師原創製作,授權提供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之研習活動中使用。本簡報僅供參與本次研習之學員個人學習與參考之用,未經授權不得轉載、翻印、公開散布、改作或用於其他商業、教學或公開用途。若需引用或延伸使用,請事先取得講師或計畫執行單位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