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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佳珍 - 學務處公告 | 2021-10-19 | 點閱數: 163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0 月 19 日至 11 月 1 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如下:於室外從事運動時,如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可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