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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儀甄 - 教務處公告 | 2021-10-01 | 點閱數: 187

學業優秀獎學金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0 年 10 月 5 日(二)中午前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0 年 9 月 1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00111349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本案獎學金之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

(一)就讀本市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三、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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