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及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辦理。
二、應徵資格:
(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支援教育局業務,以全時調用為原則。調用期間配合學年度每次以一年為限,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
四、工作處所及調用人數:本市特教資源中心(永華特教中心), 2 名。
五、工作項目: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完成核章後, 110 年 7 月 2 日(星期五)前掃描成 PDF 檔,逕寄(含 EXCEL 檔及 PDF 檔)至 ycchiu@tn.edu.tw ,邱小姐收。教育局將個別通知。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七、檢附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及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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