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
(三)近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教育局,調用1年(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四、工作項目:教育相關業務。
五、用人單位如下:
(一)課程發展科:5名
(二)學輔校安科:3名
(三)特幼教育科:3名
(四)社會教育科:1名
(五)秘書室:2名
(六)體育處:1名
(七)南瀛科學教育館:1名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檔,於110年5月11日(星期二)17時30分前逕以電子檔(含EXCEL檔及PDF檔)郵寄至承辦人林煜峰efeng3641@tn.edu.tw,教育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七、上開附件報名表志願序欄位,請投件者儘量填滿7個志願科室編號,俾利錄取時順利分派至各用人科室。倘所填志願序科室皆已額滿,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八、檢附110學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二級機關調用教師公開徵才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