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李姿瑩 - 教務處公告 | 2021-04-12 | 點閱數: 172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3 月 31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043960 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雙語教育政策,提升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在職教師雙語教學知能,教育部開設旨揭學分班,課程規劃 6 學分,開辦高中職 7 班、國中 12 班、國小 26 班。旨揭薦送報名作業,以本市執行雙語課程之學校並具雙語教學經驗之教師,且符合下列招生對象資格者為優先,另考量國語文及社會領域學科性質,爰該 2 領域教師尚無需薦送修習旨揭學分班:
(一)第一順位:具備 CEFR B2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在職專任教師。
(二)第二順位:具備 CEFR B1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之在職專任教師。惟修畢課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 3 年內(113 年 8 月 31 日前)通過 B2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始得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三)第三順位:具備 CEFR B2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 3 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具合格教師證)。
(四)第四順位:具備 CEFR B1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 3 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具合格教師證)。惟修畢課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 3 年內(113 年 8 月 31 日前)通過 B2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始得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三、 110 年度將於本市開辦之學分班相關事宜如下:
(一)國中及高中職班:
1、負責開班學校:國立成功大學。
2、開課地點:國立成功大學。
3、開設班別:國中及高中職各 1 班。
4、上課時段:寒暑假、學期週間。
5、修業期程: 110 年 7 月至 111 年 2 月。
(二)國小班:
1、負責開班學校:國立臺南大學、南臺科技大學。
2、開課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南臺科技大學。
3、開設班別:國小各 2 班。
4、上課時段:寒暑假、學期週間。
5、修業期程: 110 年 7 月至 111 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