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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姿瑩 - 教務處公告 | 2021-04-01 | 點閱數: 153

一、依據該署 110 年 3 月 2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30256 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海洋教育素養,爰由該署擬定旨揭實施計畫。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以 1 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 1 團隊應由 3 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 6 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三組,各組分別進行評選。
(三)報名方式:
1、請有意報名之學校(非跨校團隊)於 110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前檢具下列資料送本局,俾憑辦理推薦事宜:
(1)選拔報名表、切結書及授權書等書面正本資料各 1 份。
(2)方案內文書面資料一式 3 份。
(3)前開資料之電子檔光碟 1 份。
2、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相關資料請於 110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三)前逕寄該署委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綜合 3 館 3 樓),並註明報名「110 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
(四)評審標準:由該署依據「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等 5 個項次進行評選。
(五)獎勵: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 3 至 5 隊、優等 5 至 10 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
2、獲獎團隊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績優團隊獎狀 1 紙。
3、經評選獲得特優之團隊,另由該署函送獲獎名單至教育部,並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