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前已於 110 年 1 月 27 日 172526 號公告諒達。
二、收件截止日期:延至4月 23日截止。
三、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及國小學校教師。
四、徵件辦法:
(一)徵件內容:作品須包含靜態影像內容及文字說明。
1、影像內容以紀錄本市兒童藝術教育學習歷程的各個片段。
2、文字說明:附上短文訴說照片故事( 50字內),賦予照片有意義的內容。
(二)報名方式:請將計畫所需報名表件寄至本市後壁區新東國小學務組。
五、獎勵方式:
(一)特優 3名:面值 1000 元新臺幣禮券及獎狀乙紙。
(二)優等 6名:面值 600 元新臺幣禮券及獎狀乙紙。
(三)甲等 12名:面值 500 元新臺幣禮券及獎狀乙紙。
(四)佳作若干名:面值 200元新臺幣禮券及獎狀乙紙。
六、檢附旨案實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