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及 110年 1月 26日臺教青署輔字第 1100002070 號函辦理。
二、計畫對象:以國中畢業(修業完成)後年滿 15 歲至 18 歲, 未曾升學 、 目前未就業生涯未定向之青少年為主要服務對象。 類別如下:
(一)「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動向調查」中,動向為「準備或正在找工作」、「尚未規劃」、「失聯」、「準備升學」、「家務勞動」、「健康因素」之青少年。
(二) 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簡稱中離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修正,將高級中等學校已錄取未註冊之青少年納入協助對象。
(三) 配合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規定,有生涯探索需求且有意願參加計畫之中離生,由地方政府依規範辦理共案評估會議後參與本計畫。
三、請協助鼓勵貴校符合上述條件之國中畢業生參加本計畫,檢附計畫及同意書(如附件)。
四、聯絡人: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適性輔導組 許菁菁老師;網電69046;市話2521083分機14; tnsccm6@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