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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姿瑩 - 教務處公告 | 2021-02-22 | 點閱數: 157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10 年 2 月 19 日府教終字第 1100035393 號函辦理。
二、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之推薦人數總表(核章掃描檔)及推薦表請依限以電子郵件( rachel@mail.tainan.gov.tw )回傳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三、請詳閱各推薦表填表說明,倘有相關填寫問題可洽本局社會教育科劉小姐( 06-2956726 )。
四、另全國決賽各競賽員不得擔任各語言各項各組決賽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