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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儀甄 - 教務處公告 | 2020-09-08 | 點閱數: 301

說明: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09年 9 月 11 日(五)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 109年 7 月 24 日

(109)尚余慈善字第 006號函辦理。

二、家境清寒者,須附鄰長及村里長或經由學校教師認定之清寒證明,另附有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者,該會優先考慮。

三、本市區公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其附繳低收入戶證明須為正本,或加蓋原發證單位印信之影本,未依前項規定該會摡不受理。

四、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欲申請者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