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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翁惠瑜 - 學務處公告 | 2020-07-09 | 點閱數: 21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6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73295A號函及司法院109620日秘台廳刑一字第1090018166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為深耕校園法治教育,並於校園內推廣國民法官制度,司法院前於1092月間首次舉辦旨揭種子教師培訓營,獲得教師們熱烈之迴響,為能培育更多種子教師在校園內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規劃於1097月、8月間,再行舉辦兩期培訓營,邀請國中以上之教師報名參與。

三、旨揭培訓營相關資訊摘述如下:

()培訓時間(第二期、第三期課程相同,請擇一參加):

.第二期:109723日(星期四)1330724日(星期五)1700

.第三期:109824日(星期一)1330825日(星期二)1700

()培訓地點: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報名資格及名額:任職於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教師,每期學員各為70人,額滿為止,司法院保留錄取名單最後決定權。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逕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法官學院研習課程報名」(或輸入http://tpireg. 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辦理報名。

()報名期間(如報名人數額滿,將提前關閉報名系統):

.第二期:於10963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76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第三期:於10972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730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培訓期間提供膳食,並提供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研習人員住宿。

()錄取名單預定於109710日(第二期)、87日(第三期)於司法院網站公布,並由法官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程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連絡電話。

四、參加培訓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五、為便利中南部教師參與,司法院另與本署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合作,預定於10986日(星期四)、814日(星期五)分別假臺南地院、彰化地院舉辦為期一日之旨揭培訓營,相關研習資訊及報名等事宜,將由該中心另行公告。

六、本案聯絡人:司法院刑事廳李編審,電話:(0223618577分機746;法官學院盧組員,電話:(0288664433分機613

七、檢附議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