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麻豆國中
肆、辦理
日期: 109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12 時 30 分。
伍、研習地點:
臺南市麻豆國中。
陸、參加對象:
本市國中一般教師含導師、課任教師)與行政人員優先錄取,每校 1 名為原則。另開放家長、社區、團體及企業人士參加。
柒、報名方式:
預計 50 人,請逕至本市學習護照報名。
捌、研習內容:課程表詳如附件。
玖、參加研習人員一律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發 4 小時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