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為鼓勵學校推動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並因應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需求,強化教師專業發展機制,本市持續鼓勵學校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提昇教師專業自主,透過專業對話與合作,共同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確保學習品質。
三、第 1 類:學年(領域)學習社群:
(一)每校必申請,每群補助 3,000 元,採跨校形式每群可另補助 2,000 元。
1、國中單一領域、國小單一學年教師(含代理)如為 2 人以下,請務必試申辦 1~3 跨校社群運作。
2、國中 106~107 學年度為會考待加強學校,國、英、數任 1 領域有 50%以上學生成績等級為待加強,請該領域務必申請社群運作。
3、本類如因學校已申請相關計畫經費(如前導學校計畫及活化課程與教學計畫等)進行校內社群運作,可於申請時勾選不申請經費,但請於申請計畫時備註。
四、有關第 2 類:初階專業學習社群;第 3 類:進階專業學習社群;第 4 類:專業貢獻學習社群;本局皆鼓勵學校申請並採跨校形式,詳細補助金額請參閱申辦計畫。
五、第 5 類:校長專業學習社群:鼓勵本市所屬國中小校長申辦,發展專業導向學習社群,透過專業對話及分享機制,提升並發揮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知能。
六、有關 109 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辦,採取線上申辦及審查形式,爰請各校規畫校內社群申辦及運作,由社群召集人至教師專業發展作業平臺(
https://proteacher.moe.edu.tw/)進行申辦,並由學校承辦彙整社群總表核章掃瞄上傳,相關正本請留校備查。
七、社群線上申辦期限:自 109 年 5 月 4 日(星期一)至 6 月 5 日(星期五)止,請各校務必掌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