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109學年度國中藝才班(音樂類)報名簡章(修正版),請參閱。
主旨:檢送本市 109學年度國中音樂類藝術才能班鑑定簡章(修正版),請加強宣導並務必轉知校內學生及家長知悉,以維護學生及家長之權益。
說明:
一、業於 109年 2 月 14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90202858 號函(諒
達)檢送國中音樂類藝才班鑑定簡章。
二、修正內容:簡章第六頁崇明國樂班優先錄取樂器誤植為
「笙」,更正為「高音加鍵笙」。
三、本案簡章業經本局第 155008號公告在案(http://bulletin.
tn.edu.tw/),簡章電子檔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
(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3)之「文件下
載」區或上述各設班學校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