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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李姿瑩 - 教務處公告 | 2020-02-04 | 點閱數: 218

臺南市 108 學年度推動「家庭母語月-講母語,逐家作伙來」實施計畫

一、每年二月份辦理家庭母語月與父母或家中長輩說母語活動。

二、家庭母語月-每日記:每日使用母語與家長或長輩互動,由家長或長輩協助完成;每日紀錄與誰說了母語,為期一個月記錄於表格,完成後請交至教務處教學組,完成紀錄者 80%以上的學生得記嘉獎乙支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