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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儀甄 - 教務處公告 | 2020-01-31 | 點閱數: 495

說明:

一、依據10538日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4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依據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第6點第4款規定:「免試入學作業,當登記人數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額,招生學校應保障提供學生提出申請之國中,每校1名額。」,復依前開會議決議,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2學年以上者,始取得保障名額資格。

三、基此,針對109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如為轉學生,最遲應於107731日前(731日當天)完成轉學程序,並於新轉入學校就讀至畢業,始符合「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2學年以上者」之定義,而具有保障名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