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7 月 6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60097601 號函辦理。
三、上述研習對象如已具備 5 年以上代理教師資歷之 106 年公立學校之新聘正式教師得依志願參加;已擔任過其他公立學校正式教師,再次參加教師甄試錄取者,得在未超過限額下依志願參加。
四、請貴校協助以下事項:
(一)請各校協助初任教師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資料,並於 106 年 8 月 2 日(星期三)前至本計畫報名系統網站報名:
1、請各校該網站業務帳號管理人員,於初任教師報到後,協助其更新「服務學校」、「職稱」等資訊,以利計畫團隊審核報名資格、登錄研習時數及回報縣市參與情形。
3、參加本研習之初任教師,請協助核予公假派代;教師因參加研習所需之交通費由所屬學校支應;惟服務於離島地區學校教師之交通費得檢據向本計畫團隊申請。
(二)另檢附「研習課程表」乙份詳附件 3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賴育瑩小姐,電話: 04-7232105#1153 ,信箱: yuyinglai@cc.ncue.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