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年 7 月 4 日師大英語字第 1061016823 號函辦理。
二、申請方式及相關時程:
(二)收件截止日期:請於 106 年 8 月 31 日前依前開辦法,將申請資料(含紙本及電子檔)
寄至 : 10610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英語學系蔡仲茵小姐收;電子檔請寄至: cytsai@ntnu.edu.tw 。
(三)經審查後,本中心將於 9 月底前公佈結果,通過案於實驗教學結束後一個月內
(至遲於 107 年 6 月底前)完成結案並繳交成果報告。
三、聯絡人:蔡仲茵,電話: 02-77341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