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深化家庭教育活動鼓勵學生踴躍創作,發揮創意將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特辦理旨揭徵選活動。
二、本案徵選活動以 106 學年度為主,分為「平面設計」、「小書繪本」及「繪畫」3 類,各校各類送件件數規定如下: 6 班以下各類最多 5 件、 7-25 班學校各類最多 10 件、25 班以上學校各類最多 15 件作品;參加比賽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三、請於 106 年 9 月 4 日(一)至 9 月 15 日(五)上班時間內將參選作品送(寄)達承辦學校,送件封面請註明「學生主題創作作品」:
(一)國小及幼兒組:臺南市下營區下營國小(735 下營區中山路二段 72 號)
(二)國中組:臺南市楠西國中(715 楠西區中興路 107 號)
四、檢附本案計畫如附件。
五、備註:請有意參加的同學於 9/6(三) 放學前將參賽作品送到輔導室,每人限參加一項,若各類超過 15 人參加,將請美術老師協助評選代表本校參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