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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黃佳靖 - 輔導室公告 | 2017-06-12 | 點閱數: 380
說明:
一、課程內容:

(一)諮商心理師與司法系統的合作。本課程邀請高雄地檢署楊碧瑛主任檢察官,探討當心理師被傳喚出庭作證、被
法院要求提供諮商紀錄時要如何回應等倫理法律相關議題。

(二)在諮商室與愛滋相遇:談愛滋與性議題。本場次邀請與愛滋感染者有多年工作經驗的蔡春美老師,探討內容包
括(1)愛滋 30 年的演變:醫療、社會文化觀點。(2)感染者的生存處境。(3)愛滋相關法規與政策。(4)如何與感
染者談性的議題。(5)諮商心理師與愛滋感染者工作之注意事項。

(三)諮商心理師在性侵害事件通報之倫理、法律責任與實務。本場次邀請曾任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公職社工
師,現任律師的周嘉鈴律師,從倫理、法律、與專業判斷角度探討,在實務的兩難情境中諮商心理師對於是否
通報、如何通報的專業與倫理判斷與抉擇。

(四)「從申訴陳情案件回應個案需求」與衛政體系合作之倫理教戰守則:本場次,特別邀請到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
黃敏慧科長,從其豐富的衛政實務經驗之中,較常接觸到民眾的申訴陳情狀況,向諮商心理師們給予重要的提醒。
二、主講人:楊碧瑛主任檢察官(高雄地檢署)、蔡春美老師(國立台北大學社會工作系兼任助理教授)、周嘉鈴律師(家
事案件受僱律師)、黃敏慧科長(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

三、課程時間: 106 年 7 月 14 日(五)、 7 月 15 日(六),共 12 小時。

四、參加對象:諮商心理師、輔導教師、相關助人工作人員、具備考諮商心理師資格者或諮商心理研究所研究生。

五、詳細資訊請連結至彰師大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網頁 http://human.ncue.edu.tw 或見附件簡章。

六、電話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 8 : 00-17 : 00 。 04-7232105 轉 1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