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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尤家欣 - 教務處公告 | 2017-06-12 | 點閱數: 286

一、旨揭第一階段命題內容為「閩南語、客家語演說項目」之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教育校院組;「原住民族語演說項目」之教師組、社會組;「國語朗讀項目」之高中組及教育校院組,先予敘明。
二、上開命題內容請至中華民國 106 年度全國語文競賽(暫行)網站( http://language106.tn.edu.tw )─競賽內容─競賽題目查詢下載。
三、請協助轉知所屬,如有修正建議,請各競賽單位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核章後,於 106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以電子郵件( rain3998@tn.edu.tw )及傳真( 06-2956727 )回復至本局社會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
四、另有關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朗讀項目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