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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貞貽 - 人事室公告 | 2017-06-05 | 點閱數: 292
一、為辦理本市 106 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工作,請各校協助提報複試機動評審委員名單,教育局前業於 106 年 6 月 5 日公告編號 105641 請國小薦派委員,先予敘明。

二、惟為因應本年度開放體育教師、音樂教師、美術教師之考生可申請英語加分試教,爰需較大量之機動英語專家教師,請國中各校協助踴躍推薦委員,俾利試務之進行。

三、請依學校班級數級距審慎協助推薦英語專家教師,名額如下:

 (一)班級數 12 班以下:請踴躍推薦。

 (二)班級數 13 班至 39 班:推薦 1 名以上。

 (三)班級數 39 班以上:推薦 2 名以上。

四、重要說明:

(一)專家教師組委員,須為現職教學年資達 3 年以上者。

(二)試教供參英譯相關資料,請至編號 105647 公告下載附檔。

(三)請務必提出確實可出席之機動委員名單,並確認所推薦之機動委員於當日可出席(所提名單請務必留下手機號碼,方便暑假聯絡)。

(四)106 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複試時間為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經教育局列入機動委員者,將另案通知配合出席複試評審委員抽籤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