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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尤家欣 - 教務處公告 | 2017-05-23 | 點閱數: 30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5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60051997A 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台,並提昇教師發揮創意教學與教案編寫技巧,分別於北區、中區、南區舉辦 3 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及 1 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參訓教師須擔任貴校種子教師,以協助推廣及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台。
三、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 3 場次)
1、北區: 106 年 6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地點:臺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2、中區: 10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2 時。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臺中教育中心。
3、南區: 106 年 6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教育中心。
(二)「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 10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假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臺中教育中心辦理。
(三)參加對象:
1、全國國中現職教師(含代理老師、實習老師)。
2、全國高中職現職教師(含代理老師、實習老師)。
3、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含代理老師、實習老師)。
(四)各場次教師研習會及工作坊課程係採線上分別報名,請參訓人員自即日起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上網報名(網址為 http://www1.inservice.edu.tw/),若為 106 年度實習教師,因教師帳號尚未啟用,請至 https://goo.gl/a3lfhS 報名,待教師帳號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建檔後,將再進行研習時數核發登錄。報名截止日期為各區研習日期前 3 日,全程參與「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之教師將核予研習時數 2 小時;全程參與「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之教師將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五)如有疑義,請逕洽法務部承辦人李先生(電話 02-21910189 轉 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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