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5 月 1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6006654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辦理時間: 106 年 8 月 17 日至 19 日;研習對象:首次獲聘為正式教師者,報名一律使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不接受現場報名。
三、屆時請各校協助初任教師於教師進修網登錄資料及報名事宜,並更新教師相關基本資料,俾辦理審核報名資格及教師參與情形。
四、以上事項請貴校務必於 106 級初任教師分發後轉知所屬初任教師,並請貴校於該研習時段勿安排其它初任教師之研習,以利教師順利參加。
五、本案研習課程代碼及其它相關訊息另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