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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尤家欣 - 教務處公告 | 2017-05-12 | 點閱數: 338
說明:
一、依據本部 105 年 9 月 14 日召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科 技領域師資增能課程─師資培育之大學宣導說明會」決議 事項辦理。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本部以行政 委託方式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106 年科技領域生活 科技科師資增能學分班實施計畫」,預定於 106 年 7 月 13 日 開設「106 年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師資增能學分班」。前開 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一)招生對象─ 1、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 中等學校師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 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2、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 、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 送表件者。
(二)課程內容─ 1、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電整合與控制(必修 2 學分)。 2、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構與結構(必修 2 學分 )。 3、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選修 2 學分)。 4、科技與工程概論及教學策略( 6 小時),則融入於必 修及選修等三門課程中。
(三)上課時間:寒假期間於週一至週五,學期間則於週六、 週日上課。
(四)依 104 年師資培育統計年報,中等學校生活科技領證師資人員所持教師證書類別包含:「生活科技(工藝)」 、「生活科技與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 專長二者並列」、「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 科技專長」、「生活科技」、「工藝」等,請貴局(府 )配合鼓勵轄屬國中、高中學校教師,現行持有中等學 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現職及儲備教師,報名 參加增能學分班,並於修習完成後,可發給中等學校科 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教師證書,俾於 107 課綱實施就任教 職能名實相符。相關開課資訊請至該校進修學院網站查 詢(網址: http://www.ncue.edu.tw/files/11-1000-4 91.php )或洽該校陳盈秀小姐,電話 04 : 7232105 分機 5 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