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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尤家欣 - 教務處公告 | 2017-04-17 | 點閱數: 260
一、依據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
                   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英語資源中心(臺南市崇明國小)。
三、辦理方式
(一)研習日期:國小場 10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五);國中場 106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三)。
(二)研習地點:臺南市東區崇明國小二樓會議室
                                (臺南市東區崇明里 16 鄰崇明路 698 號)
(三)研習課程表:如附件。
四、參加人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每場預計 100 名,共 2 場。
五、報名時間:請於 106 年 4 月 19 日(星期四)前上臺南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報名。
六、研習方式:
(一)參加教師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課務自理)。
(二)課程以聽講、實作、討論、分享方式進行(請研習人員自備著色用具)
(三)歡迎有手提電腦的老師自備手提電腦上課。
(四)為響應環保,會場只提供茶水,請參加研習的老師自備環保茶杯。
七、研習員權利與義務 : 全程修畢研習課程者發給 6 小時的研習時數。
八、本計畫聯絡人:崇明國小教務主任王英珠,電話 2673330-8101 ,網路電話 58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