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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貞貽 - 人事室公告 | 2017-03-28 | 點閱數: 411

一、本市 106 年度高中及國民中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各組受評鑑時間詳如附件。

二、倘學校於受訪日無辦理校內重大活動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請勿更改訪視日期。

三、另請學校詳閱訪視流程及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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