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育部 101 年 5 月 2 日部授教中(三)字第 1010506659B 號令發布之「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
導分發作業要點」。
二、教育部 105 年 8 月 16 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85603B 號令發布之「高級中等學校多元
入學招生辦法」。
三、教育部 102 年 8 月 22 日臺教學(四)字第 1020123903A 號令發布之「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
辦法」。
四、教育部 103 年 7 月 23 日臺教綜(六)字第 1030094196B 號令發布之「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
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貳、目的:為協助選習國中技藝教育學生生涯適性發展,輔導其繼續升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俾
利發展其才能,學習一技之長。
參、辦理單位: 106 學年度臺南區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小組委員會,地點設置於
國立新營高工(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 68 號;電話: 06-6322377 轉 506 ;傳真: 06-6333282 。
肆、開班辦理:模式
一、日間上課,學生三年修得一五○學分,核發日校畢業證書。
二、夜間上課,學生三年修得一五○學分,核發日校畢業證書(另採計職場經驗學分、技能檢定證
照學分或搭配建教合作教育採認學分)。
伍、招生對象:公私立國民中學(包括高中附設國中部)畢(結)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
陸、報名方式:
一、國中生向國中輔導室報名: 106 年 5 月 05 日(五)至 106 年 5 月 19 日(五)
二、學生個別報名(非應屆): 106 年 5 月 24 日(三)至 106 年 5 月 25 日(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