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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儀甄 - 教務處公告 | 2017-03-06 | 點閱數: 331

校內收件截止日:106/3/24 中午前

申請資格:

一、家境清寒、品性良好、學業成績優異或具有特殊才能表現之國二學生

二、家境清寒: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家庭重大變故或其他因素,導致家境困難者

三、得獎學生可獲得國二至大二,共計七年獎學金。

四、每校一名

五、設置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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