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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儀甄 - 教務處公告 | 2017-03-02 | 點閱數: 345

申請者請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並請依下列順序裝訂後,

   於">3 月 24 日(五)繳至本校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本會設立宗旨為了鼓勵清寒學子專心向學、奮發進取,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特設立財團法人翰林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二、申請資格:

  (1)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生及夜校生)。
  (2)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3)國小、國中、高中(職)每學年度學期各項成績在 60 分(丙等)以上者,以上學期成績為主。

三、申請名額:本校 2 名

四、助學金額:
  (1)國中學生:經審核後,每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
  (2)本助學金國小、國中、高中(職)各階段,每人限領取一次。

五、申請須附文件:
  (1)申請表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反面影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
  (4)當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
  (5)(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6)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六、實施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