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尤家欣 - 教務處公告 | 2017-02-24 | 點閱數: 243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17 號臺教師(三)字第 1060006077C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6 年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師資增能學分班實施計畫」,預定於 106 年 4 月中旬開設「106 年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師資增能學分班」。

三、依 104 年師資培育統計年報,中等學校生活科技領證師資人員所持教師證書類別包含:「生活科技(工藝)」、「生活科技與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二者並列」、「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生活科技」、「工藝」等,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現行持有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現職及儲備教師,報名參加增能學分班,並於修習完成後,可發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教師證書,俾於 107 年課綱實施就任教職能名實相符,並請惠予參加教師公假。

四、檢附招生簡章 1 份(如附件)供參,相關開課資訊請洽該校葉美呂小姐,電話 02 : 77345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