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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玫宏 - 學務處公告 | 2017-02-14 | 點閱數: 30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9 日臺教學(六)字第 1060013023 號函轉國防部 106 年 1 月 24 日國政文心字第 1060000791 號函辦理。
二、國防部訂於 106 年 4 、 5 、 6 、 7 月期間區分 4 梯次搭乘軍艦前往太平島實施旨揭研習營活動,全程共計 9 日;本年度除以大學校院研究所博碩士生為參與對象外,特別開放各縣市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參加第 4 梯次研習營隊活動,以強化全民國防之基本概念及知能,課程特色詳附件。
三、教育部將遴選 21 位教師(女性以 6 員為限)參加,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按優先順序):
1、曾協助教育部辦理全民國防教育推動事宜,例如擔任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補充教材編輯人員。
2、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或各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以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及生活課程教師為優先。
3、在校實際擔任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及生活課程教師。
4、除上述領域以外之一般教師或擔任各校全民國防教育業務承辦人員(具合格教師資格身份)。
(二)報名作業: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06 年 2 月 24 日止,一律採郵寄方式至教育部學生事務教育司全民國防教育科李昌茂教官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為避免郵寄疏誤影響,請電話聯繫確認,連絡電話: 02-77367858 。)。活動報名簡章及報名表格請由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網址: http://gpwd.mnd.gov.tw )或全民國防教育網(網址: http://aode.mnd.gov.tw )下載。
四、檢附國防部辦理 106 年「全民國防南沙研習營」活動報名簡章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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