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參加 105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進階評鑑人員的同仁請於2/16(四)中午前至教務處登記!
節錄教育局第 101391 號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規定,進階評鑑人員須完成 18 小時實體課程、 3 小時實務探討課程,並於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上傳認證相關資料,俾完成認證申請程序。本市共計 278 位教師參加 18 小時之實體研習課程,惟僅有 146 人參加實務探討課程。
二、因應進階評鑑人員認證須於 106 年 4 月 10 日前完成,請各校調查尚未參加實務探討課程之進階評鑑人員人數,並於 105 年 2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至本市線上調查系統(填報編號 7200)進行填報,俾利本局決定是否加開假日課程,協助教師完成進階評鑑人員認證作業,以維護教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