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 林貞貽 - 人事室公告 | 2017-01-26 | 點閱數: 492
1.給付-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
2.給付-調降退休所得上限及下限
3.給付-調整優惠存款制度
4.給付-取消年資補償金
5.給付-調整月撫慰金制度
6.請領資格-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7.財源-調整退撫基金提撥率
8.財源-調降退休所得節省費用挹注
9.基金管理-提升退撫基金收益
10.制度銜接-年資保留
11.制度銜接-年資併計、年金分計
12.特殊對象-黨職併公職
13.特殊對象-法官與檢察官
14.特殊對象-政務人員
15.其他-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
16.其他建議事項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