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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尤家欣 - 教務處公告 | 2017-01-16 | 點閱數: 285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年 1 月 9 日師大資工字第 1061000602 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 106 年 2 月 13 日至 12 月 22 日,擇半日至各校辦理。
三、研習動地點:各中、小學電腦教室或演講廳(視學校教室使用情形,如於演講廳辦理,須請參與教師攜帶平板或筆電)
四、申請對象:各公私立中、小學;參與教師須包含校長及該校 20 位以上或 50%以上之現職教師(如單一學校申請參與教師人數不足,將與鄰近學校合併辦理)。
五、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申請時間: 106 年 1 月 16 日至 10 月 31 日止。
(二)申請方式:
1、欲申請到校推廣研習之學校,請聯絡本案聯絡人,告知學校名稱、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以利協調研習辦理日期及詳情。
2、請各校於確認辦理日期後一週內,協助彙整教師報名資料(含教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寄至本計畫電子信箱(CTinTaiwan@gmail.com)。
六、研習辦法請參閱附件 1 或逕洽林于立小姐(電話: 02- 7734-6708 )、高意婷小姐(電話: 02- 7734-6705),電子信箱: CTinTaiwan@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