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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儀甄 - 教務處公告 | 2016-12-27 | 點閱數: 253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2 月 9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50169846 號函辦理。

二、    併入高中職就學區之五專學校,超額比序及積分採計以高中職免試入學方式為依據(詳見高中職免試入學簡章)

三、    五專併入高中職就學區名額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