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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儀甄 - 教務處公告 | 2016-12-23 | 點閱數: 365

說明:

一、旨述採計原則適用 106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如附件,請自行下載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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