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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儀甄 - 教務處公告 | 2016-12-20 | 點閱數: 341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立圖書館 105 年 11 月 8 日南市圖閱字第 1051056454 號函辦理。

 二、學生若有至市立及各區公共圖書館有無法借閱圖書之情形,

         請持學生卡及攜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明文件,至本市任一圖書館進行補登資料作業,

         即可開通圖書借閱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