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貴校鼓勵藝術才能班教師參加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之「藝術跨域國際大師講座及工作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9 月 2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50108698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時間、地點及重要事項如下:
(一)時間: 105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2 時 15 分。
(二)地點: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椰風廳(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
三、檢附「藝術跨域國際大師講座及工作坊實施計畫」1 份。
四、本案聯絡人: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劉怡琳小姐,聯絡電話:(02)2896-1000 分機 1403 。
五、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