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9 月 26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50109552A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學校教師(含代理教師),個別或組隊(每一團隊至多五人)參加。
三、報名期程:即日起自 106 年 1 月 13 日。
四、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依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辦理;如有違反,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教師自行負責。
(二)參賽作品需為未經發表之作品,不得運用同一作品參與其他比賽。
(三)入選作品及其必要公開資訊將保留於本活動網站,並得由全國各級學校及本署於非營利目的無限期無償推廣使 用,本署並得修改、重製、散布、展示、發行、發表、編製專輯及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