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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管理員 - 教務處公告 | 2016-08-19 | 點閱數: 1434

105 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國民中小學資訊知能培訓」

說明:

1. 由於教育局規定學校內每位教師均需要接受每年 2 小時的「資訊素養與倫理」研習,若教職同仁已經有「資訊素養與倫理」相關研習,煩請將該研習時數的網頁畫面列印下來並且繳交至「資訊組」。

2. 若教職同仁未有相關研習之時數,請到「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臺」(https://ups.moe.edu.tw/) 完成 2 個小時的「資訊素養與倫理」相關研習。(使用相關步驟請點選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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