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生及夜校生)。
2.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3.國小、國中、高中(職)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公立在 80 分以上,私立在 85 分以上者。
二、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1.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2.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3.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4.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三、獎助金額︰
1.高中(職)學生:經審核通過後,每名發放新臺幣 1 萬元整。
2.國中學生:經審核通過後,每名發放新臺幣 6,000 元整。
3.國小學生:經審核通過後,每名發放新臺幣 5,000 元整。
四、需檢附之相關文件:
1.申請表。
2.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
4.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
5.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影本。
6.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五、實施辦法及相關申請文件如附件,請自行下載。